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学位〔2021〕5号)要求,现将以下文件予以公示:
1.广东培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管理文件汇编(2025年修订)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学前教育、物联网工程、数字经济、小学教育、跨境电子商务和网络与新媒体7个专业)
3.专家评审意见
4.广东培正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意见
以上材料上传至“广东培正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5天(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广东培正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检监察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培正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6704732
受理部门:广东培正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6842798
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以上材料将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
1.广东培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管理文件汇编(2025年修订)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学前教育、物联网工程、数字经济、小学教育、跨境电子商务和网络与新媒体7个专业)
3.专家评审意见
4.广东培正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意见
广东培正学院
2025年4月7日